但今夜没有红绿灯

家国山河——《山河repo》

一个很像小学生作文的repo,只好在三更半夜放出来辣一下眼睛。

《山河》是第一本拿到的实体书所以看的时候还有点小激动(?)







以上均为不知道多少像素大概是零吧的老年机拍下来的实体,拍砸了但真的是特别漂亮,我可能要死在封面里面了。

最后封底那句“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

民国这个题材不算新颖了,但这次是很眼前一亮,从大人物到小人物,形形色色的家家国国,要真的说起来,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讲爱情,它还在讲家国。

大国小爱,一样不差,才能称得上是山河。

慢慢来。


旧梦醒时温》 @长安常玦 

算是第一篇看的纯伞修,对于这对cp了解不深,但如果要说喜欢,那我更倾心于他们平凡生活中亲人一样的相处,比起赛场上比肩而立的意气,那太惹人了。想着文评该怎么写,或许要说开头设置悬念,引起下文,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哎可别,写到一半自己都笑个半死。

这篇文的伞修太温柔了,说是白开水总觉得枯乏,那就称它为清酒。他们之间有情人之间的互相牵念,但同时共存着亲人之间的互相惦念,这也是我心目中最好的伞修的模样。

留出个鸡蛋,推给人算账,接妹妹回家,还有好多好多这些平平常常的家长里短,却最是深入人心。

HE结尾其实倒没什么不对劲,私心也希望这份感情能不淹没在乱世烽火里面。

而后想想现实,又有点心凉了。

再次相遇比较离奇,但要说起来也并不奇怪。有句话叫什么有情人终成眷属,虽然有点扯,但也是应了的。

比较可惜一篇文章你可以给他定结尾,而现实不能。

太多BE了。




《泅渡人》 @白首青山 

我把它称之为一篇特别好玩的文章。青山妹子是这次文组里我唯三认识的两个人之一,以前也有暗戳戳追过文,印象最深的一篇是《锦衣卫》,天实在太帅了,看到有一条评论是“恨不得摘抄下来每篇文”,说得特别实在,因为句子实在太漂亮,但对青山妹子这个人是觉得特别软,本以为喻黄的民国要么就是帅到天崩地裂,不然就是甜到喉咙发腻,但没想到是跌宕起伏(?)

天还是那么帅,那种指尖留着血可以潇洒转身的孤独感,记得有句话当时很戳心,现在再去找又找不到了,大概意思是说甜尝多了就吃不惯苦了。本来看前面的时候有点失落了,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直接崩了。特别戳。觉得天大概是那种,他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但这种知道和喻文州是完全区别开来的。打个比方。黄少天知道他下一顿要吃饭,要怎么去搞到这顿饭。但喻文州可能就是知道他吃完饭要干嘛,他得去怎样地为国效力,让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吃上饭。后来也有仔细想过,喻文州这种情系家国到底是种怎样的感情,他是个民国时代的读书人,先生们整日弘扬着为国效力,书本上口口声声的爱国主义。人们赞美那种有情义的民族英雄,而他自小在那种环境下渲染长大,他会认为这是他的义务,他必须这么做。无所谓怎样为国家着想,但为祖国献上自己所有能做的就是他的义务。

黄少天就比较好玩了。可以说他是个在外野到长大的孩子。他是有一定的摸爬滚打的经验的。或者说那个时代更适合的是黄少天这样的人,他生于乱世街角,亦能融合进去,并且活得更好。很难去说他是个什么性质的人,他有着自己的意愿,可同样也为方世镜卖命。他或许被喻文州的一口家国感染了,但他所理解的家国仅仅是他所理解的家国,也是最本质上的家国。这是个很真实的人,真实到他的一怒一喜你都觉得接近现实,可你又猜不透他到底想干什么。

也很喜欢喻,或者说太喜欢了。他没有那么神,他会偶尔无助地说叔我该怎么办,没有那么神化他,反倒更加真实可爱。他被家国框着,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甚至于我想他当初对黄少天油然而生的好感,或许是因为这个野小子拥有着一方对他而言与众不同的天地,那太吸引人了。

文里有句话说得特别好,“黄少天此人,心怀狭义,却不是大义。“特别准的一句话,或许是出身所限,又或者是黄少天这个人啊本身就能让人更外面的野联系起来的。但从头慢慢顺下来,黄少天其实成长了,又好像根本没有。说他心里有家国,那是真的有;可要说他只是为着方士镜做事,那也完全正确。越想觉得越好玩。(不是!)

如果故事到这结束了也很好了,可是偏偏继续了下去。喻文州进了黄埔军校。这是个很有意思的结尾,从爱上脱出来,上升到了一个国以及喻文州他个人成长的高度。或许是黄少天彻底让喻文州成长了一次,他脱离了他心中原原本本的家国,干起了真正的实事。

特别对眼的人我称之为帅,特别喜欢的文章我叫它好玩。这是篇真正好玩的文章,有意思。





白教堂》 @言九公子 

这文太漂亮了。

周二月考前夕读完的,然后这一个星期脑子里都充盈着结尾。于是数学没考好(不是!)

最喜欢的也是个人最看对眼的是韩文清的性格,塑造得太符合自己内心了。记得刚开始看的时候就是被”就这世道,想独善其身?做梦!“一下子抓住了。这句太帅,都能想象到老韩提着油灯脸上的一副臭(?)表情。老韩在这篇文里面太过吸引人了,这是一种很难说出来的气势,用”男人味“形容又不是很贴切,现在想起来反倒很鬼畜地把他和李云龙联系在了一起(?)其实写到老韩我一直很期待作者会怎样去表现出他的感情,因为这个角色放到民国中,放到家国里,是最切合的,也最热血的一个角色。

真的是太过于出乎意料,我只能说太帅了,这个场景萦萦绕绕在我脑海里很久。


“如果,”韩文清顿了顿,将子弹推上膛,枪口缓慢落下,贴着张新杰的眉心,“你说你不是共党,我会相信。”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退缩,动摇,是为了面前这个人。

但张新杰淡淡地笑了笑,说:“我是。”

韩文清攥紧枪把,用力抵住他的额头,乌黑的枪口衬着白皙的肌肤,极为骇人,“你不是。”他一字一顿道,“白教堂的牧师,不可能是地下党的暗线。”

张新杰定定地望着他,许久,叹了一口气,缄口不语。

他终于闭嘴了。

韩文清想,竟有些莫名的庆幸。他猛地放下枪,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出教堂,边走还边大声骂道:“姓苏的不在!谁搞的破情报?都什么时候了还闹着玩?”


太戳人心了,当时看的时候不能说看哭,反倒是一愣一愣的,那种被吓的一愣一愣的。韩文清是个有血性的人,还是那种不爱低头认输的人,他第一次退缩,和第二次自欺欺人,他大概比张新杰还害怕,比张新杰还慌张。有句话我记得不是特别清楚,或许是从这篇文里出来的,或许又是自己偶尔间看到的,大概意思是说张新杰是信教的,可韩文清不信,他只信他自己。

这是件很无奈的事情,在乱世里的感情本就是连蜘蛛网都算不上的,人家蜘蛛丝好歹还有些个韧性。性格使然,没人开口去表达,我曾经是有过以为这是篇可以称得上友情向的文章,后来又细细看了一遍,发现了很多很有意思的细节。

比如说想到很多姑娘想嫁给张新杰,看的时候一下子笑出声来。觉得老韩想这些东西太可爱了,又被下一句搞的无所适从。

但这一切终归只能想想。

再来谈谈张新杰。还是那句话,太符合心里形象了。我很难去评价这么一个人。就是上帝的使者,能够吹他吹个十年八年的!他肯定是不沾世俗的样子,却也只是样子。他好像把所有东西都掌握在手里,隔离于世界之外;又好像是与这世界紧紧地融在一起,也有七情六欲。他大概有一种信仰,他人生的一切方向与轨迹都是依据着顾先生来走,顾先生怎样,他便怎样。与其说他信仰的是基督,不如说他所信仰的只是顾先生,或者是一种道德。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何况顾先生对他有着救命的恩情。

张新杰是个大义大于小情的人。于是他走了。可心里总觉得不那么踏实,他似乎是为了保护共党而离开,可韩文清一旦下定决心就不会再来查白教堂。

大概是我这文盲脑子想不太清,总觉得张新杰离开还有其他原因,可就是想不出来。如果老师能看到,是真的很想问一问的!

最后说一说结尾。

特别帅的一个结尾,被命运的大风吹走了。

在那个时代,所有人都只能跟着风走。最后就连那所充盈着所有人希望的白教堂也被荒草覆盖,被命运吹塌。

心寒,可惜。

却又不止于此。

觉得白教堂他是一个象征,那时候人们的一个寄托,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座白教堂,和那里面的牧师是脱离于命运之外的,他们唯一的希望。

我一直不太信一句话叫人定胜天。

张新杰还是被命运的洪流卷走了,白教堂依旧在,牧师也依旧在,但张新杰被卷走了。




饮霜露》 @梓芴笏 

至今不明白题目大概是个什么意思,但最惆怅的结尾是在这里。

说是最惆怅的一点不差。一枚戒指,李轩心心念念说是喜欢吴羽策,却因为太过喜欢、太过珍贵,最后也没打开看一眼。

不敢去猜想如果他看到了,那结局会不会不同。

写这篇文评的时候再循环《颠倒梦想》觉得有句评论很贴合看完的心情。

“解下这首词,以紫砂一壶香为例:好壶养久了,拿出来饮茶,结果失手崩碎了,神伤,转念一想,原养壶不是为了壶,是为了茶,现在为这把壶是颠倒梦想。再有,最初花意是被暗香而起,结果刻画在汉石屏,没了暗香,变成宅邸添一道外露的闪亮,又是颠倒梦想。诸如此类。”

倒不是说意境像,真要说的话,就是那份怅然若失和释然交替的矛盾感觉一模一样。

他以为这是吴羽策所宝贵的东西,他一生未将它打开。

而后李迅打开了他,可惜爱情,却也可惜这份来之不易。

我们都很难过,后来啊才意识到,两个人已经互相喜欢了,在不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既然生离,则愿死后团聚。

整篇文章里李轩算是一个比较深情或者说长情的角色了,他这个职业处于一个不尴不尬的位置,半步卖国半步忠国,无论走哪一步对他自己都算不得有利。他处在这中间,有自己的支持,也有自己的追求。

吴羽策挺冷的,不是指玛丽苏小说里的那种冷,是那种外面裹着层冰的真正的冷。他的感情可以说是不善于表达,又可以说是不屑于表达。那种“那你准备告诉他你喜欢他吗?”“不必要。”的感觉。但他确确实实是喜欢着的,文物是他的命,李轩是他在这人间一趟里的一个美好的遇见。他的感情或许再浓烈不过如此,可惜了那颗真心只能供后世瞻仰感叹。

除了结尾是一个亮点,题材后来也有看作者讲过,故宫文物南迁的故事。

这个问题以前都是没有注意到的,要说民国我这个资历比较浅薄的其实一贯的想法都是什么民国四大才女的爱情故事啦,历史书上死板的教条啦,怎么样也不会想到这个故事。

不知道两者有没有联系,以前爬过一个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一代代的故宫人一代代手艺的传承,在这篇文章里又找到了那种感觉,文物就是亲崽子就是命根子,真的是感慨到不知道说什么。

很值得去致敬。

用最近好多人常用的一句话来说。

赞美梓芴芴老师,赞美故宫人。




人闲桂花落》 @疾虚妄 事沧桑 

当之无愧的全本甜度担当。

按照前面几篇的风格本来以为这篇江周也会是那种看完之后怅然到不行的,结果很惊喜的发现。

贼甜。

手艺人这个设定很帅!想着江一脸认真地趴在工作台镶首饰,温柔到没边儿了。

江波涛是我最愿意用苏去形容他的人,这个人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了。能考虑到别人,也能控制住场面,圆滑得撑得出世故,这是一种很迷人的特质。

小周也帅,一如既往的帅。包括后面轮回众的日常也是很暖,以及孙翔被方哥收了当徒弟学医那个是真的可爱,孙翔当医生觉得一定很有趣。

其实全文印象最深的还是江爷爷,看到后来自己也没想到会是他。从当初第一遍看下来其实还是没怎么懂,江爷爷死得突然,至今也不知道他的死因或者是把江波涛送出去的原因。以及江周两家似乎有什么故事,其实还是比较好奇的,可惜没有讲到了。

记得有个场景特别戳人,周夫人抱着猫守着那座空院子。觉得她大概是个比较要强的人,贤淑是一定的,但她独立的女性魅力在我心中是占主导地位的。

到底还是有些苍凉了。




苦丁》  @雲驀膜膜膜 

这篇是真的很难去评价,包括后来去找老师的原文以及发现了的那篇《何者苦丁》,文章利落,人也漂亮。

老师的名字是经常出现的,常常看见很多人说云哥怎么样了云少怎么样了但自己从来没有去主动找过这样一个人,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是个很喜欢念诗的老师。一方面是前面俩字实在不会读,当然之前连怎么写,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另一方面也是给懒找借口。一开始看见名单出来的时候其实是有点期待的,就好比你听惯了“青花瓷”这个名号,有一天自己去博物馆亲自看,感觉还是不一样的,但你要说哪边不一样,其实也没有。

特典恰好撞上了文里的最后一句话,索性顺着找来《苦丁》作为本子里第一篇开读的,文笔特别漂亮。包括一开头那句“这是个很有趣的人,他有着所有文学系教授中最天马行空的幻想,同时还保有着这片土地上数千年的固执。”整篇文章读下来,最喜欢的还是这句话。

整篇文下来cp观并不明显,去翻了翻老师的其他文发现这也是老师一贯的风格。小人物的山河,山河里的小人物。我挺愿意把王杰希理解为方士谦生命里的一个特别小的过客的,有句特别非主流的话是说“总有人会出现在你生命里,在教会你某样东西后转身离去。”

方士谦是那个时候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例子,他考虑自己的生死,没工夫去关心什么国家安危。王杰希就比较符合那年头的读书先生了,他关心家国,关心战争。大概是理解不深,我其实是一直在纠结王杰希为什么会问方士谦那样一个问题。重点不在那样一个问题,在于他为什么会问方士谦。

一个半吊子的排长。

这是个很好玩的事情,可能他就是正好看见这样一个军排长,又可能比这复杂的多,反正我是想不清了,直接甩锅在线求助举手提问求解答。

然后来讲讲人物。

很喜欢这个方。他关心着他的酒,他偶尔的放松。他知道那些洋妞那些女郎都是人家洋人的事情,他不跟着搀和却也去酒吧里泡上一泡。这是个特别有意思的细节,他其实是个挺有追求的小人物,缺钱不缺人。

很喜欢方士谦和王杰希之间的对话,他是很尊重这位校长的,以至于一改平时的粗俗语气,端着个文雅腔,不但学不上个十成十,甚至还怪模怪样的不成调。这是很吸引我的性格,可爱而且不失帅气。他可以吼着嗓子训士兵,他同样可以端着文人腔腔来讲话,特别有意思的人。

我把方士谦后来理解为成长了的,或许是沉寂了太久,又或许是以前擦着边角听人稍微提提家国,等到王杰希把这问题正模正经地摆在他面前,贴心地给他把上面的灰尘啪嗒啪嗒全部扫干净让他清清楚楚面对的时候,嘿,他也给懵了。

他怎么知道该咋样啊。

所以我说王杰希教会了方士谦成长。可能只是个人感觉,方士谦后面是有成长的,也是有顾及到家国的。不可否认他仍然思虑着个人安危,包括后来去询问王杰希他是否会离开。

惊诧这个词用得好。在方士谦眼里,这对他来说不可能,也无法想象。

——“我们陪着家沦陷,而你们来将其复兴。”

并非是两人对护国意识有高低之分,到底还是性格背景不同。方士谦是条有血性的军汉子,他就该杀出条血路来,再尸体堆里踏出条光明大道。他没想过和这座城一起灭亡,因为他从头到尾都是受军队教化,而军队的之所以要培养那么多新兵蛋子,一方面为了守,另一方面就是为了退之后的攻。

所以他退,然后他攻。

王杰希是个读书人,一个有自己深刻思想的读书人。就好像他问了方士谦那么多家家国国,但他从未插手去管过一件事情一样。打仗是军队的是,他要做的是思想上的、精神上的,乃至完成自己的追求。他对这座城有感情,那他就要陪着他去奔赴黄泉。他对方士谦、对军队其实是信任的,他确信他们能将其复兴,因此他陪着家沦陷,并且等待那个明天。

像我之前一直烦不胜烦地强调小人物小人物和小人物那样,他们是那个时代平民百姓的一个缩影,无数不知名的人在尸体堆里找不出路成了别人的指路标,无数的人又悠悠然地陪着家共同沦陷。文章里有个细节很戳人,记得不太清楚,说是危亡的那一刻,许多老人依旧在城里该干嘛就干嘛。他们该是对这座城感情最深的人,生于此城,便死于此城。而无数像他们一样的人都这么平凡而又壮烈的死去、

这是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也是件很值得难过的事情。


(一星期后又看了一遍特别补上一句特别喜欢的表述方式就是关于民国六十六年,太戳心了,赞美老师)




地尽头》 @鸡蛋仔 

很早之前就听清臣说她有个民国林方,当时偷偷看到了一个细节,那个最后一颗糖葫芦是苦的那句话。一下子就被虐得稀里哗啦的了。

我记得有人评价清臣的文章是平淡地叙述一件事情,但是虐到人心里去的,她是真正能抓住那些戳人心的小细节,特别喜欢她文风还有一个原因看到她自己说是匪气。

那种港片里的匪气,八九十年代那会儿,说阴郁其实不是,说光明更是离谱,但是就是帅。那时候看哥哥的电影,那种悲苦喜乐全都揪着人心的感觉,也就是看清臣文字的感觉。太喜欢啦,这些文字和这个姑娘——

所以哆哆嗦嗦地《地尽头》的时候其实还是挺怕的,按照以往尿性觉得清臣大概抽出了她40m长的大刀允许我先跑39m。后来看到结尾肯定是吃了一惊的,并非是说不好,这种感觉也很棒。两个人就粗茶淡饭地好好过日子,和喜欢的人待在一起,谁也腻不下去。

后来月考完了放假,爬上lof看到了《地尽头》的原结尾。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很难去说哪个特别好,这篇故事的悲喜性其实不能算一定的,私心希望HE,但BE又是一定的。想起一个故事,说是周星驰的《喜剧之王》,贺岁档,HE结尾。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前面是真的惊艳,定的是BE,周星星最后死掉了,他没能完成他的梦想,他像演戏,也在戏中死去。后来说是贺岁档,BE不给放,他改成了HE。超神的一个从没摸过枪的人把敌人全部打败,胜利归去。

这是个很难下定论的事。见到有一句话说,人们所记得的永远是悲剧,永远是残缺的东西。原版结尾里方锐去得很凄凉,这世间每个人都得保命,都有自己的心事,他看着人群匆匆走过啊血模糊了眼睛,这个场面直到现在也戳到不行。

老林的这个位置是比较尴尬,皮着汉奸的皮为国效力,倒头来还得背负骂名,惨惨然的去了。

两个结尾都好,我不想考虑是否合适,我就想看他俩好好的。后来考虑到本子整体甜度清臣换了个结尾,夸夸社会我清哥!

来谈谈人物。这个锐中意到没有我。他不是那种满脑子家国大义的人,他就是考虑哎我今天得活下去,这事情我好像要去做的那种小子,这太可爱。他看上去有点儿傻,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其实他是最聪明的那个,所有的事情他心如明镜,可他什么都不说。当初喜欢方锐便也是因着这个原因,太吸引人了。他平时可以开着那些投桃报李的玩笑,他自娱自乐到让人完全忘记他是个吃过那么多苦的人。

林敬言,要说的话就是老干部。他心里有家国,也可以忍着批判扛着罪过忠于家国。他太温柔啦,而方锐这种跟他完全两个世界的人对来说,特别有吸引力。其实他也都清楚的,方锐是个啥样的人啦,一开头就给他看得透透的,那点儿小心思瞒不住林敬言,可林敬言偏偏吃这一套。

嘿,就给吃进去了。

读之前去找了下《地尽头》这首歌,关淑怡唱功无敌,夕爷的词还是一如既往地勾人。读完整篇文章,再去听这首歌,又想起了那个原版的结尾。

 飞过天际 走到海角 要拾回快乐
    双手摸索 双眼搜索 我尚有感觉
    心似刀割 总算醒觉 胜地难闭幕
    失去感觉 失去知觉 我尚有躯壳”





烽火飞花》 @护真幻客 

很帅气的双花。

拿着本子翻来翻去,不知道写什么。

开头就很吸引人,一开始收到本子的时候是先随便地翻了翻,可以说最引人兴趣的开头就在这里。

按照故事的发生顺序不太会讲,那就从人物开始入手点评。

这个乐是比较惊艳到我的,是真的帅,一种从内而外的霸气。他是有血性的、不怕死的,一个气场完全不输孙哲平的人。初入前线的时候可以说不太适应,后来真的是成长太多了,最后还是一个人把繁华血景的荣耀撑了下去。肯定是心疼的。张佳乐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包括后来孙哲平的不辞而别以及开头的重逢诸如此类,都能体现出这个角色他所具有的深厚情感。

孙是一如既往的霸气。他是比较重义气,或者说他对张佳乐一开始的感情就是义气。这是个有股劲儿的人,他一腔热血冲到前线干出番事情,又无奈因为外伤退出这个他所爱的战场。孙哲平从来都是不服气不甘心的,所以他去当了主编,他还想上战场。

结尾很妙,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

哎,不太会讲了,但这篇文章是真的帅。





《惊蛰》 @夜墨_扁舟寻旧约 

夜墨这次选择的写作角度是让我吃一惊的。从一开始清臣把名单放出来的时候内心就有了一个暗暗的猜测在想夜墨的G文里占主部分的应该是双鬼,然后被狠狠打脸了(不是!)

选得是真的好,在整本《山河》里男性是占主导地位了,突然出现了个女子的倔强与坚强,真的是眼前一亮。

那就顺着文章谈谈里面的楚云秀。毫无疑问,她是个独立的女性,第一次看到我其实是联想到了林徽因,后来又觉得楚云秀还要在强势一点。

这篇文主导因素是家国,那这里就不多谈了,稍微提一提。还是结尾,说得太好,勿忘国耻的下一句是振兴中华。以前看《霸王别姬》,看见弹幕尽指点江山,现在看了这篇文章是真的有感触。有点好笑又可劳用自勉。

此外另一种吸引人的是云秀她所具有并且偶尔显露出来的小女人特质。她能一个人扛下所有的责任,也会躲起来偷偷哭,这是个很让人心疼的点。在那个时代她的英明在女性之中可以说是十分翘楚,这种思想是让人钦佩的。

哎有点不太会说话了....总之就是赞美夜墨太太!

自己对那段外交家是真的不清楚,也不知道怎样作评,看见夜墨引用了也查找了很多资料,真的是超级认真而且辛苦。

口不择言了,以一句赞美结束——

比心爱您。







浮生若梦》 @i梨花卷          后记

记得第一次看到梨花卷老师的文好像是写的孙哲平,那个时候好像是叫甜酒。(哇要是我记错了那得多尴尬....)记得那个时候带来的是一种震撼,好像是说做了个梦的那一篇,不能叫虐了,真要说的话,非主流一点的表达叫做锥心地惆怅。

全篇看下来文字是很细腻的,老魏的形象是真真实实扎了根的,太帅气了,那种就独属于老魏的帅。然后是想举手提问黄少那个是穿越了还是脑子真不好(划掉,以及那些和原著世界遥遥呼应的那些什么人物啦故事啦背景啦是为了应那一句熙熙攘攘都是故人还是它本身就比较玄,我觉得我问得就比较玄....

这篇很难给他一个个的人物来说,就比较笼统了,也是最有小人物和大时代缩影那么一个感觉的文章。

最喜欢的是那个分镜,不知道怎么说了我就乱叫个分镜吧,特别漂亮。就好像是看电影的大结局,无数个大大小小人物的结局放在一起,一个个的镜头画面闪过,这个人喊渡河,那边的又口口声声不降,这种感觉很肆意,就好比无数个不相干的人,瞬间汇到了一条主线上,然后又交错散开去。

最后是唐昊那一段。

喜欢到不行。就好像他们的故事在民国没有结束,他被延续到了现在,这种感觉是很奇妙的,读起来你会觉得,诶他就该是这样,但是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太对,就很好玩。

结尾的话特别喜欢,去了又回都是故人,看完一整本下来惆怅的心情反倒是一下子给释然了。

很稳。

然后在lof上看到了后来的加更,老魏依旧那么...那个啥逼人,英气反正不对,正气有点儿接近了。然后是肖时钦,那句“此生已许国”实在太棒,看见评论都刷开了也就不做补充了。有点伤感,又觉得许国才是适合他的。

哎,山河家国嘛。






历经三个星期无数次垂死挣扎完成的小学生作文,写着写着就不知道怎么写了,于是找乐子做又千方百计给写上去。真的是入了这一本太高兴了质量特别高。

偷偷补充一句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特典书签放在灯下面会发光,那个时候发现的时候特别兴奋来着(划掉

拍得特丑,其实封面真的好看,还有就是书已经翻得皱里皱气,拍出来宛若老报纸....

标题是不知道咋取了,感觉戴的帽子太大,已经解禁的文章都附上超链接啦也方便自己以后找得也快,真的是超厚的一本都有质量都好吃。

不知道repo的结尾要写啥,哎赞美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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